专利侵权纠纷,也能”线上开庭”了
打过专利行政裁决的人都知道:当事人天南海北,为一次口头审理往返奔波、差旅成本高。为方便当事人参与、提升行政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药品专利纠纷等行政裁决案件可以线上口头审理。
线上审理和线下有同等效力
《办法》明确:案件线上口头审理与线下口头审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行政裁决案件均可适用,但有例外——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或不具备技术条件,经同意可转线下;疑难复杂、涉及国家安全或商业秘密等情形,也不适用线上。
不参加线上审理会怎样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通知线上口头审理,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也未申请转线下的: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所以,”线上”不等于”可以不去”。
证据、证人、公开与保密
- 证据交换:可组织线上举证、质证,必要时线下核对原件、查验实物。
- 证人:线上出庭不得旁听、不受干扰;异议合理经同意应线下出庭。
- 公开审理:原则上公开线上审理过程;涉个人隐私等可申请不公开。
- 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录制、截取、传播审理音视频,不得违规披露数据信息。
对当事人的实际意义
线上口头审理节约了时间成本与交通、差旅费用,也让跨地域当事人更容易参与。但便利伴随义务——按时参加、遵守保密与公开规则,才能真正用好这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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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线上口头审理和线下效力一样吗?
一样。《办法》明确规定线上口头审理与线下口头审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什么情况不能线上审理?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或不具备技术条件(经同意转线下)、疑难复杂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不适用线上审理。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线上审理会怎样?
已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且未申请转线下的,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线上审理过程会公开吗?
原则上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形,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予公开。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解读),原文链接,发布日期 2023-02-24。本文为政策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官方解读与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