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内容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八十四号局令)已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对本次修改的总体情况与主要内容进行梳理,重点解读人工智能、生物育种等新兴领域审查标准,以及实质审查一般规定的调整。

一、修改背景与总体思路

本次修改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完善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固化成熟审查经验。背景包括:一是专利审查规则需适应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二是回应创新主体对授权确权工作的合理诉求;三是将行之有效的审查实践进一步固化推广。

修改自2025年1月启动,经公开征求意见、座谈调研,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领域新业态保护规则

1. 人工智能相关审查标准

在2024年《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基础上,本次修改进一步加强对人工智能伦理的审查,明确申请文件撰写要求并给出审查示例;增加对”比特流”专利申请的专门审查规定,顺应流媒体产业发展;明确植物品种定义,扩大专利可授权客体范围,并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衔接。

2. 生物育种相关审查标准

完善生物育种领域审查规则,对”植物品种”范畴作限缩解释,明确转基因植物只有在其群体上具有一致形态特征和稳定遗传性状时才属于植物品种,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三、实质审查一般规定的调整

1. “同日双申”处理方式

针对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同日双申)的情形,明确仅允许通过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方式获得发明授权,回归《专利法》第九条立法本意,规制重复授权。

2. 创造性与其他审查规则

明确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未作出贡献的特征通常不带来创造性;明确发明人身份信息填写要求及代理机构核实义务;完善申请附加费计算、退款情形;明确滥用无效制度的规制(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无效请求不予受理、”一事不再理”细化);完善专利权期限补偿规则等。

四、固化成熟审查做法

明确按需审查原则并增加快速审查相关规定,提供”当快则快、当缓则缓”的审查服务;明确分案申请优先权声明规则、进入国家阶段国际申请证书信息含义、无效程序修改文本提交与审查文本确定规则等。

五、实务影响与建议

本次修改对 AI、基因技术、流媒体等新兴产业申请人影响直接:申请文件应更关注伦理说明与技术贡献表述;同日双申策略需重新审视;生物育种申请人应准确界定植物品种与可专利客体边界。建议申请人关注官方指引、借助专业检索与形式检查工具提升撰写质量。

六、常见问题(FAQ)

问:本次《专利审查指南》修改何时施行?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问:人工智能相关申请有哪些新审查要求?

答:加强对人工智能伦理的审查,明确申请文件撰写要求并给出审查示例;新增比特流专利申请专门规定;并完善植物品种相关客体界定。

问:”同日双申”还能通过修改发明申请获得授权吗?

答:不能。本次修改删除了可通过修改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情形,明确仅允许以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方式获得发明授权。

七、相关服务与工具

专利申请授权后的年费维护可了解我们的专利年费监控服务;商标布局可查阅商标分类表;申请前形式自查可使用知海小工具中的形式问题检查。

八、来源

本文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解读《2025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内容解读》(2025-12-04,原文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解读)整理撰写,仅供学习参考,具体以《专利审查指南》最新官方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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