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指引,解决商标申请人的两个高频难题
很多企业在经营中会碰到两类问题:想把名下商标”过户”给子公司或收购方,却不清楚转让流程;或者和别人在同一天提交了相同商标申请,不知道谁会先拿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关于商标转让程序的指引》《关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程序的指引》,正是把这两件事讲明白的官方”说明书”。
一、商标转让程序:权利怎么”过户”
适用情形
商标转让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定程序移转给他人。常见场景包括企业并购、品牌整合、资产剥离以及因继承、法院裁定发生的权属变动。
审查要点
商标局在审查转让申请时,重点关注转让是否可能导致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并引导转让人和受让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提出转让申请。对容易导致混淆或不良影响的转让,可能不予核准。
实务提示
- 建议转让前先清查商标状态(是否有效、是否被质押或冻结);
- 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原则上应一并转让,避免分割后引发混淆;
- 核准转让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取得专用权。
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程序:谁先谁后怎么定
同日申请是什么
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即属同日申请。此时不能简单按”先到先得”处理,而要走专门的确权程序。
程序流程
- 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就商标归属进行协商,并报送书面协议;
- 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初步审定对象;
- 未按规定参加或办理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实务提示
同日申请的结果具有较强不确定性,申请人在日常布局中应尽早提交、保留使用证据,遇到同日情形尽早与对方协商,必要时借助专业代理评估策略。
三、申请人的常见误区
- 误区一:认为”先付款买商标就自动归我”——未经核准公告,权属不转移;
- 误区二:同日申请”拖一拖再说”——消极不配合将被视为放弃;
- 误区三:近似商标只转一个——易造成权利冲突与混淆风险。
常见问题(FAQ)
商标转让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吗?
原则上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审查关注哪些重点?
审查重点关注转让是否可能导致混淆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并引导申请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提出转让申请。
什么是商标注册同日申请?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即构成同日申请,需依专门程序确定初步审定对象。
同日申请协商不成怎么办?
各申请人应就商标归属协商;协商不成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抽签等方式确定,未参加或未按规定办理的视为放弃。
来源
本文综合以下官方指引撰写: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本文为政策科普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官方解读与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