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指导意见》为什么出台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用得上、用得起”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支撑。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全国公共服务骨干机构已实现省级全覆盖,地市级覆盖率达48.6%,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国家级网点达423家,体系基本成形。
但问题也同样突出:供给仍难满足不同类型创新主体的需求,各地机构能力参差不齐,对专利转化运用、高水平保护、面向重点领域的针对性服务明显不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等改革任务。为落实这些部署、把公共服务嵌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本《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与”四个坚持”
《指导意见》提出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服务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为抓手”,特别强调在持续强化普惠性服务基础上,”更大力度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
基本原则概括为“四个坚持”: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聚焦重点、坚持服务全链条、坚持普惠服务与重点服务并重。两个主要目标是:利企便民水平得到新提升、支撑重大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
四大方面具体举措
一、强化攻关服务,支撑高质量创造
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型工业化等战略布局,引导公共服务机构主动跟踪创新主体需求,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战略咨询、产业规划研究、风险预警等,更好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聚焦专利转化,协同推进高效益运用
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开展针对性公共服务:发挥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用盘活高校存量专利,面向中小企业深度挖掘需求、促进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内涵式创新,集聚公共与市场化力量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完善共治管理,支撑高标准保护
融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研究分析、挖掘宣传优秀案例、普及推广法律法规;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海外维权、侵权预警等服务;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
四、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提质增效
引导省级骨干机构、TISC、高校中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差异化服务,形成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格局;强化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化成长通道。
对创新主体的影响
- 中小企业:可获得更精准的专利产业化帮扶与信息支撑,降低转化门槛。
- 高校与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有了更系统的公共服务依托。
- 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可借助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预警”少走弯路”。
常见问题
这份《指导意见》和”普惠工程”是什么关系?
一脉相承。《普惠工程》解决”覆盖面”,本《指导意见》进一步解决”效能”——在普惠基础上更大力度支撑科技创新与现代化产业体系。
企业能从中获得什么具体服务?
包括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战略咨询、专利导航、风险预警、转化运用帮扶等,具体由所在地公共服务机构提供。
对专利转化有什么直接利好?
明确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开展针对性公共服务,高校存量专利盘活与中小企业成长被摆在突出位置,转化通道更顺畅。
本文为政策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官方解读与法律意见。
相关工具与延伸阅读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解读(2024-08-01)。
